使 命“发展天府文化,建设书香成都”提升文献海量信息资源建设,构筑成都市公共图书馆 联盟,实现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社)全覆盖的通借通还服务,完善服务网络,免费面向市民开放,开展丰富的阅读活动,提供城乡均等化的知识信息服务,提升市民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市民基本文化权益,为成都建设成为“书香成都”和“文化之都”提供智力支持。愿 景将成都图书馆建设成国内一流、西部领先的现代化城 市中心图书馆。立足“城市文献信息中心、市民终身教育中心”的功能定位,建立与成都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图书馆。顺应成都城市发展和市民素质提升的需要,在新馆建设中体现出“读者第一、服务至上、公益性、人性化”的办馆宗旨和“创新与品牌”的服务理念。...
服务窗口 | 开馆、闭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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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服务台(夜间借还点) | 周日、周二至周四9:00-22:00 周五、周六及节假日9:00-23:00(法定节假日最后一天开放至22:00) |
视障阅览厅 | 9:00—20:30 |
青少年阅读中心 | 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全天开放:9:00—20:30 非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半天开放:13:30—20:30 |
中文图书第一借阅区、中文图书第二借阅区、中文图书第三借阅区、期刊借阅区、报纸阅览区、中文图书第四借阅区 | 周日、周二至周四9:00-22:00 周五、周六及节假日9:00-23:00(法定节假日最后一天开放至22:00) |
本馆地址:成都市文翁路98号
本馆网址:www.cdclib.cn
附近公交站: ● 文翁路站:57路,109路
● 南大街站:1路,26路,334路,335路
附近地铁站: ● 乘坐一号线到天府广场站
● 乘坐二号线到人民公园站
主持成都图书馆(成都市古籍保护中心)全面工作。
协助分管阅读推广部、地方文献部、古籍部。
协助分管文献采编部、参考咨询部、区域合作与事业发展部、宣传与文创事业部。
协助分管法律事务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
协助分管协助分管信息自动化管理部,以及党务和工会工作。
协助分管办公室、人事部、流通阅览部。
注册规则
一、读者凭第二代身份证可在全市22家公共图书馆免押金注册,身份证即为读者证,可在全市22家公共图书馆及分馆通借通还。
二、成都市民凭成都市社保卡(全国统一标准具有金额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可在全市22家公共图书馆免押金免注册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可在全市22家公共图书馆及分馆通借通还。
三、读者使用身份证和成都市社保卡在享受以下服务内容:
(一)外借服务
1、每次可外借中文图书20本、中文期刊4本、外文图书6本;在成都图书馆每次可外借音像光盘1碟(种);
2、外借借期30天(可电话或网上续借1次/30天),超期滞纳金为0.1元/本 天。
(二)数字资源服务
免费使用“成都数字图书馆”(sso.cdclib.cn)全部数字资源。
四、挂失
注册后,读者身份证若遗失,请至注册馆进行读者信息挂失登记。
成都市社保卡若遗失,请到成都市人社局服务窗口或服务渠道挂失,挂失的社保卡将不能在图书馆使用。
原持证读者退证及重新注册说明
一、请原缴纳押金的持证读者(含通过24小时街区图书馆缴纳押金办证读者,部分读者持有单独的读者证)凭身份证、借书卡、押金凭条(24小时街区图书馆读者无需凭条)到成都图书馆文翁路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押金退还,重新用身份证或成都市社保卡进行读者注册。
二、若出现“借书证”“押金条”遗失或其中之一遗失时(24小时街区图书馆办证读者无需凭条,直接用身份证注册的读者无需读者证),先凭身份证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一个月后,可退还押金。
三、所有退证均需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社保卡服务温馨提示:
一、关于社保卡
开放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功能的社保卡是指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二、证件等效
已身份证注册的读者可以使用成都市社保卡借阅文献,到市内公共图书馆使用过成都市社保卡的读者也可使用身份证借阅文献,不需再注册。
三、关于微信服务号绑定
读者如要使用图书馆的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请在第一次使用社保卡的公共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上绑定身份信息。通过成都数字图书馆社保卡验证的读者请在成都图书馆微信服务号上绑定身份信息。
四、短信服务开启
读者可在图书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开通短信服务,详细内容见图书馆网站短信服务介绍。
数字资源使用说明
一、用身份证(免押金)注册读者请通过sso.cdclib.cn使用成都数字图书馆,用户名是读者身份证号,密码为注册时读者自定义的6-8位密码。
二、读者首次使用社保卡登录成都数字图书馆需验证,录入正确的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姓名、社保卡预留的手机号以及设置图书馆服务密码即可完成,验证后使用身份证号和预设密码登录成都数字图书馆,读者到图书馆后可直接使用身份证或社保卡借阅文献,不需重新注册。
三、读者在图书馆首次使用社保卡借书后,可用身份证号码为账号,身份证号8位生日号段为密码登录成都数字图书馆。
24小时街区图书馆
全市启动身份证注册读者工作后,成都图书馆铺设的24小时街区图书馆不再办理押金读者,全面启用免费身份证注册,读者权益同到馆注册读者,享受相同服务。原在24小时街区图书馆缴纳押金办证读者(部分读者直接使用身份证)请留意上述“原持证读者退证及重新注册说明”。
超星移动图书馆使用说明
在成都图书馆进行身份证注册的读者(不包括在其他区县图书馆注册读者)还可使用我馆移动图书馆平台,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同样是读者身份证号和自定义的6-8位密码。使用方法详见成都图书馆移动图书馆介绍。
音像光盘外借说明
启动身份证借阅后,原单独的音像借阅卡将停止使用,请持有原音像借阅卡的读者凭原音像借阅卡、押金凭条至我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押金退还。若出现“音像借阅卡”、“押金条”遗失或其中之一遗失时,先凭身份证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一个月后,可退还押金。
用身份证注册和使用成都市社保卡的读者今后持身份证即可在音像窗口外借1碟(种)音像光盘,借期30天,超期滞纳金0.1/ 天,续借1次。
读者凭身份证和成都市社保卡每次可外借中文图书20本、中文期刊4本、外文图书6本;在成都图书馆每次可外借音像光盘1碟(种);外借借期30天(可电话或网上续借1次/30天),超期滞纳金为0.1元/本 天。
积分规则:
1、初始积分 新注册读者可获得初始积分300分,已注册的读者在积分系统上线时自动获得初始积分300分。
2、加分 每借1册图书或期刊可加2分,每天借书积分最多增加60分,每月借书积分最多增加500分。办理借书手续后系统自动加分。
3、扣分 逾期归还图书或期刊每册每天扣减1分,损坏文献每册扣减25分;遗失文献按每册扣减50分。办理以上手续后系统自动扣分。
4、积分抵扣滞纳金 积分可抵扣逾期滞纳金,1分可抵扣0.01元,只能全额抵扣。积分抵扣滞纳金是还书时在人工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1.请连接至WIFI接入点:Cdlib_Reader
2.填入手机号获取短信密码
3.填入密码登录,即可访问免费无线网络
数据库镜像服务
通过本馆数据库镜像站点,读者可阅览万方、CNKI、APABI、超星等镜像资源。
视频点播服务
本馆建立有光盘镜像服务器视频点播系统,在馆内可为读者提供VOD视频点播服务,视频点播内容包括电影、电视剧、记录片、专题报告等。
电子阅览服务
读者在电子阅览室可通过馆内局域网阅览本馆馆藏资源,如:馆藏图书、期刊书目、电子文献、自建数据库等。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电话 |
1 | 成都图书馆 | 青羊区文翁路98号 | 028-86130651 |
2 | 天府人文艺术图书馆 | 金牛区金牛大道金牛坝路520号 | 028-63066031 |
3 | 青羊区图书馆 | 青羊区光华大道瑞联路139号 | 028-81710827 |
4 | 金牛区图书馆 | 金牛区蜀蓉路77号 | 028-87765201 |
5 | 锦江区图书馆 | 锦江区锦兴路91号 | 028-86730141 |
6 | 成华区图书馆 | 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66号 | 028-84364658 |
7 | 武侯区图书馆 | 武侯区九兴大道137号 | 028-85137965 028-85136114 |
8 | 高新区图书馆老馆 高新区图书馆新馆 | 高新区新义西街69号 天府四街688号3栋 | 028-65355888 028-69853888 |
9 | 新都区图书馆 | 新都区香城南路60号文广中心3楼 | 028-83969054 |
10 | 双流区图书馆 | 双流区东升街道银河路20号 | 028-62151266 |
11 | 郫都区图书馆 | 郫都区蜀信路二段2号 | 028-87886212 |
12 | 青白江区图书馆 |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六路文体中心C区 | 028-83630215 028-83692369 |
13 | 温江区图书馆 | 温江区凤溪大道南段 1029 号城南公交站二楼 | 028-82714600 028-82713832 |
14 | 龙泉驿区图书馆 | 龙泉驿区沿山路二段84号 | 028-84863930 |
15 | 新津区图书馆 | 新津区五津北路141号 | 028-82529270 |
16 | 都江堰市图书馆 | 都江堰市壹街区玉垒路51号 | 028-87150770 |
17 | 邛崃市图书馆 | 邛崃市东星大道28号 | 028-88790739 |
18 | 金堂县图书馆 | 金堂县赵镇金茂街288号 | 028-84993977 |
19 | 崇州市图书馆 | 崇州市崇阳镇小东街246号 | 028-82215906 |
20 | 蒲江县图书馆 | 蒲江县鹤山镇桫椤路上段54号 | 028-88522557 |
21 | 彭州市图书馆 | 彭州市金彭西路377号 | 028-83883728 |
22 | 大邑县图书馆 | 大邑县桃源大道2号 | 028-88220709 |
23 | 简阳市图书馆 | 简阳市政府街124号 | 028-27228781 |
24 | 文轩BOOKS九方店 | 武侯区天府大道中段88号 | 028-66688876 |
25 | 方所成都店 | 锦江区中纱帽街8号太古里 | 028-86586858 |
26 | 布克购书(交大店) | 金牛区九里堤南路99号 | 028-87648399 |
27 | 三联韬奋书店 | 青羊区少城街道窄巷子30号 | 028-86632020 |
28 | 钟书文化 | 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 | 028-62615862 |
29 | 散花文化(水街) | 天府一街街铁像寺水街北区 | 028-62123281 |
30 | 百扬书院 | 锦江区百扬大厦负二楼 | 028-87346175 |
31 | 文轩BOOKS招商店 | 成华区杉板桥路669号中央华城购物中心1-3楼 | 028-86007273 |
32 | 几何书店猛追湾店 | 成华区望平滨河路2号 | 028-84736838 |
33 | 中共麓山社区委员会 | 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社区 | 028-61451677 |
34 | 轻安文化 | 高新区天府一街铁像寺路88号铁像寺水街 | 028-85142219 |
35 | 东周社 | 金牛区马鞍东路2号地瓜社区3楼 | 17781465317 |
36 | 阿来书房 | 成都市锦江区华兴东街16号 | 17341321314 |
37 | 天机云锦 | 龙泉驿区龙泉北泉路177号东方华大广场5栋3层2号 | 028-84812195 |
38 | 悦界书集 | 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吾悦广场负二楼 | 028-84630768 |
39 | 怡湖清江书城 | 青白江区清江东路121号1栋1单元2层 | 028-83608435 |
40 | 红豆博文书城 | 郫都区犀浦镇恒山南街附泰山三巷4—12号二楼 | 028-87813978 |
41 | 新汇文化 | 都江堰市观景路129号上景一号二楼 | 18280253562 |
42 | 钟书阁都江堰店 | 都江堰市融创茂店2楼242号 | 028-61427881 |
43 | 散花书院邛窑店 | 邛崃市邛窑考古遗址公园 | 028-89230788 |
44 | 轩客会梧桐人才店 | 崇州市永康东路511号梧桐人才公寓7栋7-10号 | 028-82258898 |
45 | 溪云书院 | 崇州市街子镇济福路333号 | 028-86518555 |
46 | 大邑县安仁书院 | 大邑县安仁镇民国风情二期德仁街22号安仁书院 | 028-88269590 |
47 | 大邑县摆渡空间 | 大邑县温泉大道凯旋广场二楼 | 028-88282926 |
48 | 蒲江县博学书城 | 蒲江县鹤山街道桫椤路上段1号财富广场5楼 | 028-88523555 |
49 | 新峰社区 | 青白江区凤凰东六路187号 | 028-83625103 |
50 | 凯德魅力城 | 成渝立交万科路9号凯德广场 | 028-83262902 |
51 | 新都大丰图书馆 | 南丰大道 | 028-68152202 |
52 | 市团委青年之家 | 天府软件园C区1栋一层101A成都青年之家 | 19980731346 |
53 | 成都锦城学院图书馆 | 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 028-87580192 |
54 | 国浩律师事务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无国界26栋9楼 | 028-86119970 |
55 | 成都市规划馆 | 武侯区锦晖西一街88号 | 028-85152877 |
成都市公共图书馆联盟短信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已覆盖全市22家公共图书馆包括(成都图书馆+21家区、县级图书馆)
短信服务基础功能包括:
1、图书到期催还通知
2、图书过期催还通知
3、读者证到期通知
开通方法:
1.微信开通
部分读者也可以通过注册时所在图书馆的官方微信平台“个人资料”版块进入后,进行自助开通(参考成都图书馆微信界面,个别图书馆没有公众号,或公众号没有这项功能)。
2.读者也可以在到馆服务台通过工作人员现场开通短信服务功能。
3.如需帮助,请致电注册所在馆或到馆进行咨询。
4.常用读者短信平台指令代码
短信平台中心号码:1069099996,请确保已经通过电脑或公众号验证开通短信服务,方可进行代码操作。
短信指令请求代码 | 指令功能说明 |
CJ | 查询外借 |
XJ | 续借全部图书(续借结果以收到短信回执为准) |
CZ | 查询读者卡有效期 |
KT | 开通短信服务(首次开通不能通过本指令执行) |
QS | 退订短信服务 |
BZ | 帮助 |
温馨提示:开通短信服务,为读者自愿主动申请开通,开通不收取开通费,不产生月服务费,日常由系统向读者发出的提醒信息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读者主动发出的短信(包括上述指定代码),所有短信指令操作结果以读者收到短信回执为准,若未收到短信回执,请再次发送或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读者主动发出的短信(包括上述指定代码),将由读者个人手机网络运营商按普通短信费用收取,包括退订服务。建议退订服务通过电脑端或微信公众号端来操作。
        成都数字图书馆又称成都市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共享平台,成都市公共图书馆(成都图书馆+21家县级公共图书馆)的身份证注册读者和使用成都市社会保障卡认证的读者都能免费使用本站点的资源。数字资源包括超星电子书(学术视频)、龙源期刊、CNKI期刊数据库、 万方数据库、KUKE库克音乐图书馆、新东方、围棋自学平台、全国电子报刊索引、维普考试资源、职业全能培训库等近30种。读者凭身份证号码和注册或认证时设置的密码进行登录。
1.超星移动图书馆:移动终端请在Android应用市场或苹果App Store下载“超星移动图书馆“
或扫描二维码
下载。App内有海量电子书在线阅读、下载、公开课、书目检索等,仅面向成都图书馆的注册读者(身份证、旧证)。
备注:由于读者注册方式不同,App开启后登录账号和密码有差异,分别是:
身份证注册读者的账号:身份证号 密码:注册时设置的密码
旧证读者的账号:读者证号 密码:本人身份证号后8位
2.电子书借阅机:成都图书馆在成都市公共场所设置有60多台电子书借阅机,利用超星移动图书馆app
,
直接扫描屏幕中的图书封面二位码进行该书下载。
3.龙源微刊:龙源期刊(2000多种常见人文期刊)的微信版本,无需登录直接使用,请关注成都图书馆公众号,在“服务大厅”中可见。
4.成图微刊:馆刊《喜阅》、《参考》的微信版,请关注成都图书馆公众号,在“服务大厅”中可见。
5.微信数字资源:包含电子书、期刊等,请关注成都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在掌上数图和微服务大厅中可免费阅读。
成都文献馆馆藏的地方志按行政区划分的四川省志、成都市志、区县志、乡镇志和街道志,也有各种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共计600多种1000多册。其中第一轮修志的《四川省志》、《成都市志》均成套,新修的《四川省志》、《成都市志》和其它志书均陆续上架中。地方志为专架排列,按照行政区划结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排列,方便读者查阅。
成都文献馆保存了1950年至今的四川省和成都市的综合性报纸、行业报、企业报、校报等。综合性报纸清晰地展现了新中国成立后成都市新闻出版业的发展历史,行业报、企业报、校报则记录了这些企业、学校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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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丰富的馆藏资源和各类数据库为基础,以其它图书馆和各个情报机构为外延,由专业的图书馆员为教育科研生产单位、社会企业及个人用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个性化服务。
各类文献查阅室提供各类文献资料的检索、静电复印、胶片还原、扫描、拍照、刻录、打印、装订等委托服务,并通过普通邮寄、挂号、EMS、快递、E-MAIL、系统网上发送等形式传递给最终用户。
您可以通过电话、到馆委托等多种途径递交您的文献申请。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响应您的请求。
各类文献查阅室的具体业务包括:
原文提供:根据用户提供的文献出处,获取原文。
提供相关学科最新期刊、图书的篇名目次信息。
接受企事业机关单位、团体的课题查询及信息定制(含剪报服务),可提供政策法规信息,市场动态资讯,竞争情报收集与分析,媒体监测与分析。
委托须知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委托:
1.到成都图书馆各类文献查阅室现场委托,与工作人员当面沟通,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及其它相关事项;
2.拨打028-86127859电话联系成都图书馆参考咨询部进行委托。
3.各类文献查阅室开放时间:周二—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馆藏文献复制证明
根据用户需求,检索并提取用户指定的馆藏文献,复制用户指定的文献内容并出具证明,为用户解决知识产权等纠纷提供帮助。
专题检索证明(商标、品牌信息查证)
根据用户需求,对用户指定的商标、品牌、公司名称、产品等在中外文报刊中的报道情况进行检索,出具初查结果。根据用户的反馈情况,挑选并下载相关文献,出具检索证明,为用户收集、整理商标或品牌的相关信息,满足用户知识产权保护等需求。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委托:
1.到成都图书馆各类文献查阅室现场委托,与工作人员当面沟通,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及其它相关事项;
2.拨打028-86127859电话联系成都图书馆参考咨询部进行委托。
3.各类文献查阅室开放时间:周二—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我馆现已与全国部分公共图书馆及高校图书馆建立了馆际互借合作关系,满足用户对我馆缺藏文献的需求。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委托:
1.到成都图书馆各类文献查阅室现场委托,与工作人员当面沟通,确定是否 接受委托及其它相关事项;
2.拨打028-86127859电话联系成都图书馆参考咨询部进行委托。
3.各类文献查阅室开放时间:周二—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简称查新,是指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操作,经过文献检索与对比分析,并作出结论。科技查新是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和科技管理等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成都图书馆参考咨询部可承接多个学科的查新委托,为查新委托人科研项目的开题立项,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新产品开发计划,科研成果的验收、鉴定、评估、转化和申报各级科学技术奖励等提供科技查新服务。
查新委托须知
1.由查新项目负责人或掌握项目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到成都图书馆各类文献查阅室现场委托,与工作人员当面沟通,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及其它相关事项
2.拨打028-86127859电话联系成都图书馆参考咨询部进行委托。
3.各类文献查阅室开放时间:周二—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是公共图书馆向用户提供的一项复杂的、具有创新性的、个性化的主动服务工作。成都图书馆编制的决策参考咨询产品有:《参考》、《报刊监阅动态》、《领导参阅》、《文化快递》、《两会信息服务》等,也可为党政领导机关提供定制决策参考服务。
成都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自2008年对广大市民免费开放服务以来,一直以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为宗旨,不断提升我们的服务品质。
成都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设在六楼各类文献查阅室,可现场委托馆员查询相关政府公开信息。一楼总服务台、六楼各类文献查阅室可免费取阅《成都市人民政府公报》。
注:各类文献查阅室开放时间:周二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成都图书馆,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之一。2010年成都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都图书馆挂牌成立“成都市古籍保护中心”,负责成都全域的古籍保护工作。中心主要职能有以下四个方面: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古籍保护的法规条例,拟订全市古籍保护的总体规划。近年来,为推动古籍保护工作标准化、常态化,国家和行业领域内颁布出台了相关规定、标准,其涉及到书库建设、古籍普查、修复室建设和修复标准等,成都市古籍保护中心依据相关标准规范指导建立起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古籍保护方案,并指导全市古籍保护工作。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依据有关标准进行登记、定级、著录。成都市古籍保护中心参照《古籍普查规范》《古籍定级标准》《古籍特藏破...
我馆共藏有善本426种,4999册,绝大多数为刻本,兼有少量的稿本、抄本,总类丰富,保存完好。我馆所藏善本中,较为珍贵的有《芥子园画传》《泊如斋重修宣和博古图》《二十家子书》《潜龙堂画谱》《唐土名胜图会》《林中丞书札》等书。《芥子园画传》是我馆所...
成都图书馆馆藏民国文献主要有民国线装书、平装书、期刊和少量报纸等。其中民国线装书纳入古籍管理范畴,以民国时期四川或成都地区重修方志、家谱等为特色;民国平装书总计14617种24197册,涵盖文、史、哲、理、工、农、商等学科书籍,大型丛书有《万有文库》...
我馆现有古籍修复中心一个,修复室面积约200平米,层高3.3米,修复室坐北朝南,可充分采光;并配有专业修复设备:古籍文献除尘修复工作台、中国字画拷贝修复工作台、中国字画超声乳化清晰仪,古籍修复全套工具等,修复室配备4名工作人员,全都是经过国家古籍...
全国古籍普查著录是“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重要内容,通过古籍普查,可以实现对馆藏古籍的品种、数量、级别等次、破损情况和保存环境进行调查、鉴定和记录,最终摸清家底。其主要内容是对登记的古籍进行详细清点和编目整理,建立中华古籍书目数据库,最终面向全社会公开,以服务大众。成都市古籍保护中心负责本馆古籍普查著录工作并指导全市其他古籍收藏机构开展工作,自2013年正式启动该项工作以来,该工作持续至今,目前全市各古籍收藏单位正在开展古籍深度普查著录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川办发〔2020〕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6个)和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12个)名单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我省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10日
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名单
一、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6个)
成都市郫都区图书馆、井研县图书馆、宜宾市图书馆、宜宾市博物院、达州市图书馆、内江师范学院图书馆
二、第二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12个)
简阳市图书馆、邛崃市图书馆、崇州市图书馆、大邑县图书馆、叙永县图书馆、阆中市图书馆、西充县图书馆、宜宾市南溪区图书馆、高县图书馆、广安市广安区图书馆、甘孜藏族自治州图书馆、西昌市图书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第一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川办发〔2013〕8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4个)和第一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名单(12个)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我省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8日
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第一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名单
一、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4个)
四川省博物院、新都杨升庵博物馆、自贡市图书馆、富顺县图书馆、眉山三苏祠博物馆、安县图书馆、犍为县图书馆、雅安市图书馆、甘孜州档案局(馆)、德格印经院、西南交通大学图书馆、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西华师范大学图书馆、西南民族大学图书馆
二、第一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12个)
郫县图书馆、成都市温江区图书馆、成都市新都区图书馆、荣县图书馆、三台县图书馆、江油市图书馆、射洪县图书馆、广汉市图书馆、绵竹市图书馆、中江县图书馆、安岳县图书馆、乐山市图书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川办发〔2020〕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6个)和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12个)名单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我省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10日
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名单
一、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6个)
成都市郫都区图书馆、井研县图书馆、宜宾市图书馆、宜宾市博物院、达州市图书馆、内江师范学院图书馆
二、第二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12个)
简阳市图书馆、邛崃市图书馆、崇州市图书馆、大邑县图书馆、叙永县图书馆、阆中市图书馆、西充县图书馆、宜宾市南溪区图书馆、高县图书馆、广安市广安区图书馆、甘孜藏族自治州图书馆、西昌市图书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第一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川办发〔2013〕8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4个)和第一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名单(12个)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我省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8日
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第一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名单
一、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4个)
四川省博物院、新都杨升庵博物馆、自贡市图书馆、富顺县图书馆、眉山三苏祠博物馆、安县图书馆、犍为县图书馆、雅安市图书馆、甘孜州档案局(馆)、德格印经院、西南交通大学图书馆、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西华师范大学图书馆、西南民族大学图书馆
二、第一批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12个)
郫县图书馆、成都市温江区图书馆、成都市新都区图书馆、荣县图书馆、三台县图书馆、江油市图书馆、射洪县图书馆、广汉市图书馆、绵竹市图书馆、中江县图书馆、安岳县图书馆、乐山市图书馆
杨 虹
(简阳市图书馆)
摘 要 文章分析图书馆法治建设的现状,讲述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图书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视野,站在基层图书馆员的角度,以学法、守法、用法浅析对图书馆法治建设的学习、理解和思考。
关键词 学法 守法 用法 法治建设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 习总书记为我们描绘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正式实施,弥补了我国文化立法的短板,进一步完善我国文化法律体系,标志着我国文化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近年来,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心骨,承担着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职能,图书馆法治建设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职责,《保障法》的颁布如雨露甘霖,将指引图书馆法治建设不断前行。作为基层图书馆员,结合自己对《保障法》的学习理解,以其他图书馆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参考,站在一个基层图书馆员的角度,浅析《保障法》视野下的图书馆法治建设,主要遵从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理念,分析图书馆法治建设的现状,《保障法》对图书馆法治建设的意义,从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阐述个人对图书馆法治建设的观点。
1 图书馆法治建设的现状分析
图书馆的发展离不开法治建设,以法治馆是图书馆发展的核心内容,图书馆法治建设,绝不仅仅是制定一部“图书馆法”,而是要构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营造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法治环境。2008年,《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和《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的制定,对图书馆事业发展中某些重要的具体问题的制度规范建设有突破。2015年12月,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以“公共图书馆法制建设”为主题论坛,主题研讨我国图书馆法律制度、图书馆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等。2016年是公共文化发展的里程碑式的一年,一系列促进公共文化发展的法规和政策陆续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推进县级文馆 图书馆总分馆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等国家层面的公共文化政策,为图书馆法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值得一提的是《公共图书馆法》,2001年国家层面的图书馆专门立法启动,2008年研究起草《公共图书馆法》,后多次调研和修改,形成《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2017年6月《公共图书馆法(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有望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颁布实施。随着现代图书馆观念走向社会,相关法规对图书馆的关注程度在提高,典型的例证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中都有了专门针对图书馆的条款。近年来,我国的图书馆法治建设与研究在不同层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 ,当然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2 《保障法》对图书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由于缺乏法律的指导和规范,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仍然停留在主要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的阶段,实践中,难以协调和维系公共图书馆之间以及公共图书馆与外部的各种关系。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法律保障不够,个别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拆迁拆借、侵占挪用图书馆馆舍的现象,图书馆发展中的一些合法权益尚未从根本上得到重视和保障。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形成一整套较为成熟完备、相互联系、有机配套且彰显法律效力的图书馆法律体系,《保障法》的出台,为图书馆法治建设指明方向、铺设道路,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既为图书馆发展保驾护航,也清楚梳理图书馆职能职责。
3 “学、守、用”,推动图书馆法治建设
各项公共文化服务的法规政策,都来源于国家的顶层设计,诸如《保障法》是作为公共文化领域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基本性的法律构筑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的框架,并对图书馆法治和服务创新提供了良好契机。作为基层图书馆员,我们既是法律的执行者,要做到用心学法;又是法律的受约者,要做到守法;更是法律的受益者,要做到用法。
3.1 学好法,深刻领会《保障法》精神
今年3月1日,《保障法》开始实施,在全国掀起了学习热潮,国家文化部举办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全国性培训班,四川省文化厅组织专家组到各地宣讲,成都各区县市分级分类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作为基层图书馆员,要做到边学边思。
3.1.1 立足公共文化全局——学习
《保障法》构筑起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的框架,通过该法建立起的主要制度包括: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公共文化资金使用监督和公告制度、公共文化机构资产统计报告、公共文化机构开展服务情况的年报制度等。该法从政府主导权威性、社会参与大众化、服务指导标准化、精准扶贫均等化、技术支撑创新化等突出创新,增加亮点。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均等,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兜底作用,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通过兴办实体、赞助项目、赞助活动、提高设施、捐赠产品等方式参与。国家统筹规划公共文化数字建设,建设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库,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3.1.2 找准图书馆定位——思考
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大框架下,作为图书馆,要从中找到自身的定位,结合《保障法》中的条文学习思考。着重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落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对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建设、拆除、内容和设备等都做出了具体要求。据了解,截止2016年,我省有公共图书馆203个,有52个区县图书馆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有4个市州图书馆建筑面积仅1000余平方米,有69个未达到国家评估定级标准,为无等级馆。全省182个区县图书馆,购书费在5万元以下的有59个,有的县购书经费不足2万元。《保障法》让图书馆看到了希望,将作为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履责的尚方宝剑。
3.2 守好法,对标《保障法》开展服务
基层图书馆要在认真学法的基础上,需要深刻领会其实质内涵,尤其是《保障法》中对现有图书馆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从创新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效能建设、坚持免费开放等方面开展工作。
3.2.1 创新发展理念
《保障法》第24条规定:“国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根据其功能定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收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公众参与管理。”图书馆要顺应时代发展,解放思想,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公众参与管理,落实法人自主权,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增强活力。今年8月,中宣部、文化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国市(地)级以上规模较大、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县级图书馆,要坚持以《保障法》为引领,创新发展理念,大胆改革实践,探索适宜本馆发展的特色之路,进一步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促进保障运转更加顺畅,不断增强活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获得感。
3.2.2 加强效能建设
《保障法》第55、56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绩效考评,建立反映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这要求图书馆在建设上,不仅要重视过程也要重视服务效能,对经费的使用效果要进行后续评价和反馈。条文对公共文化资源整合、数字化建设、特殊人群服务等作出了规定,全方位体现了国家对服务效能的重视,基层图书馆更要从增强群众对图书馆服务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出发,以效能为先加强图书馆法治建设。
3.2.3 坚持免费开放
按照国家文化部、财政部的有关政策要求,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基层图书馆的免费开放犹如群众文化的及时雨,对发挥文化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有积极作用。简阳市图书馆实施免费开放以来,读者数量逐年递增,现有在馆注册读者34000余人,累计接待各类读者130万余人次,举办读者免费参与活动200余场次。《保障法》第31条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这一规定更将有效加强图书馆免费开放的力度和深度,结合职能职责,研究确定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对于已实施的免费开放项目要深入挖掘,将免费开放服务做深、做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3.3 用好法,运用《保障法》主张权益
长期以来,图书馆承担着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职能,但图书馆往往存在被动做事,一些自身权益被侵占也投诉无门,制约了图书馆的发展。《保障法》的出台,要在活学、诚守的基础上,做到活用,切实保障图书馆权益。
3.3.1 争取政府主导
由于图书馆社会服务成果见效慢,群众的阅读收获无直接的眼见效果,造成了有的地方政府不重视图书馆建设,在图书馆基础设施上经费投入少,服务上缺乏指导,政府主导性不够,保障能力差。《保障法》是一部规定国家和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责任的法律,落实中央、省级、地级、县级、乡镇及人民政府作为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做了详细而具体的责任规定,彰显党和国家对公共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图书馆要抢抓机遇,立足自身建设,争取政府对图书馆的财力、人力等投入,图书馆大有可为。
3.3.2 社会力量参与
政府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保障法》第49条规定:“国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在浙江等发达地区,已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但在简阳这样的县级区域,政府购买服务尚在起步阶段,根据《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可从全民阅读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益性讲座的组织与承办、公共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的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入手,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建设。
3.3.3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保障法》第二章全文规定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在图书馆建设用地、新建公共设施、公众使用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规定。我省现有50多家图书馆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一些图书馆选址不适的,图书馆场所被占用等现象,要用好《保障法》,争取各级支持,改善办馆条件。以简阳馆为例,图书馆新馆建设作为简阳“东来印象”项目之一,已纳入简阳“十大行动计划”之列,在新馆的申报提案中,我馆严格以《保障法》为依据,对新馆的选址、设计、建设等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并获得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支持。
4 结束语
《保障法》的颁布实施为各级政府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了法律保障。图书馆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基层图书馆要以此为契机,充分认识到图书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努力改变行业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现象,要增强图书馆法治建设的紧迫性,以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图书馆法治建设,推动图书馆事业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 程焕文,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精神,图书馆论坛,2017(6)
[2] 王娟,关于图书馆法治管理相关问题的思考,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8(9)
[3] 李国新,中国图书馆法治建设: 现状与问题,图书馆建设,2007(6)
[4] 康良琼,《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视野下的图书馆法治建设,成都市“小康社会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5] 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共文化服务专报,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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